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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图书证的范围 |
本校在编教职工和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凭本人校园卡借阅图书
所有新进校的全日制学生都必须在接受《新生入馆教育》讲座后,凭本人校园卡到图书馆各分馆借阅图书。 |
| 读者借书量和借书时限 |
| 读者分类 |
借书量限(册) |
借书时限(天) |
| 中文书 |
外文书 |
过刊 |
总计 |
常规 |
续借 |
| 教师、教辅人员 |
25 |
25 |
0 |
25 |
90 |
90 |
| 其他员工 |
15 |
0 |
0 |
15 |
90 |
90 |
| 本、专学生 |
8 |
0 |
0 |
8 |
30 |
30 |
其中毕业班学生10册(除汉语言文学专业外,其他专业学生限借文艺书2册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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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使用图书证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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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卡供本人使用,须妥善保管,不得转借他人。不得借用他人校园卡进馆借书。
借书时应当面检查,如有划线、批注、损坏等情况而未加盖“污损”印的,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要求加盖印记,以明责任,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,一概由读者本人负责;办理借书、还书手续时请注意核对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信息,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。
遗失校园卡须立即到学校办证中心挂失,并尽快补办新证。
在挂失前若发生校园卡被别人冒用,由持证人自行负责。
补办校园卡后找回原校园卡者,须将校园卡交回学校办证中心注销,并通知图书馆要求修改。
教工因工作调动、学生因毕业或退学而离校前,需办理退证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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